本报讯(记者 梁寰)超市生、熟食品不分区,不设食品安全部门,都可重罚3万元。市商委昨日表示,从5月1日起,如发现市场没有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制作食品时,最好让消费者看得到。
”市商委人士介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此次进行规范的市场主要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食品进入市场前,如果未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将被视为违规;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同时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违反《办法》者将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