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贫困县招1964名教师 人均年薪不低于1.5万
我省贫困县中小学缺老师,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尤其盼望优秀的大学生老师。为满足孩子们心愿,解决贫困县教师数量偏少、质量偏低问题,同时也为了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日前,我省出台了《2007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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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服务期3年
省教育厅要求,各县要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今年,我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1964人。招聘对象及条件:主要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为主,也可招聘少量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特设岗位招聘人员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本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初中任教、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小学任教;各市、县应选择确定一批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城以上学校,以初中为主,对新录用的教师先安排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去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服务期满后回原聘用的县城以上学校执教。
2007年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的范围集中在我省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34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将于2007年4月15日前在陕西教育信息网(https://www.snedu.gov.cn/)上公布。
各市、县可通过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网上招聘会或到学校直接招聘等多种形式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截至5月25日。6月11日至6月25日,省特设岗位办公室将对各县上报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并公示通过后,下发聘用《合同书》。
人均年薪不低于1.5万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总额按人均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发放。各计划实施县招聘的“农村中学教育硕士”纳入该计划管理,所有特设岗位教师在评优树模、外出进修和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这次特设岗位计划中表现突出,有意扎根农村的聘用人员,在其3年服务期满后,经贫困县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考试考核合格后,列入《陕西省人民政府“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当中,可以续聘为国家正式教师。
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县之前,各县人民政府必须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设岗位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
特设岗位受聘人员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应聘人员,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县(市)的,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市)的,办理派遣手续;鼓励应聘人员在服务期满后继续留任,对愿意长期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的人员,县(市)应当积极给予安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 耿彦红 郭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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