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睿)4月2日,省公路局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13个试点县、区全面启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我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是主要执行机构。
会议要求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对管理资源进行整合,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体制改革,成立县级和乡级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同时要落实养护资金,实现养管分离,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实行养护市场招投标制。根据省政府和省交通厅要求,今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在全省全面推开,省公路局对13个试点县、区分三阶段进行了安排,第一阶段,3月底前进行学习宣传动员,制定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第二阶段,4月到5月底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具体实施;第三阶段,6月底前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就绪,进行总结,完善内容,处理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