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涉及全省1200多万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记者特请省劳动保障厅及相关部门人士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主要保大病同时兼顾门诊
《意见》规定,我省城镇居民医保以大病统筹为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方式,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解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广,保障水平不可能很高,但也不应过低,要能够帮助参保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制度设计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但从目前城镇职工医保的实施来看,每年患大病的参保市民仅占参保总人数的8%左右,这就意味着如果光实施大病统筹,将使大部分城镇居民缴费而享受不到保障。为此,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保障方式,以扩大城镇居民的受益面。目前一些试点城市如盐城、淮安等地,从医保账户中划出一小部分费用到社区卫生机构,由社区卫生机构集中掌控。居民只要到社区医院就医,就能从中抵扣医疗费用,有效提高了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成人、少儿同一参保标准
省政府决定,城镇居民医保以省辖市市区和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参保费用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的标准进行筹集。成人、少儿同一标准。
解读:150元的筹资标准,是综合考虑我省各地的经济情况确定的。从已经出台居民医保制度的地区来看,有的地区低于这个筹资标准,有的高于这个标准。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指出,目前低于这个水平的,应该完善政策,逐步提高到或超过这个水平,即使对少年儿童也是如此。而将成人、儿童纳入一个医保基金范畴,可以大大增强居民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缴一年费保一年病
考虑到参保人群的特殊性,我省规定,参保人员缴一年费,享受一年的医疗保障,不缴费自动断保,不再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解读: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市民退休后,个人不用缴费仍能享受相应水平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同。居民医保不考虑参保人员的退休问题,缴费年限与退休与否无关。居民医保是保当期,参保人员每年到医保经办机构缴费,不缴费就自动断保。
据了解,为吸引城镇居民连年参保,我省将推广盐城居民医保的做法,对连续缴费到一定年限的参保人员提高补偿标准,提高年补偿额,以形成城镇居民扩面的长效机制。
鼓励医保和医疗救助结合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居民医保工作会议上,省领导提出,要搞好居民医保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当前尤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解读:居民医保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将有效减轻城镇居民医疗负担,但这项制度也有其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标准,一些参保居民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负担仍可能较重,这就需要加强不同制度间的协调。
在这方面,盐城作出很好的探索,该市从2005年开始试行居民医保制度时,同时运行医疗救助制度。两年来,参保的大重病患者,个人负担比例一般在15%左右,特困、重残的个人负担在10%左右,有42人次享受了1万元的医疗救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无钱看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本报记者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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