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韶旭)上海税务部门昨天公布,截至4月2日,本市238267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目前,2006年度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告一段落,税务机关对逾期申报、不进行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按照有关规定,2006年度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必须在今年3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而3月31日恰逢双休日,今年的纳税申报期限实际截止日为4月2日。
今年以来,本市税务部门全面启动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受理工作。通过在部分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和公告、在上海财税网站开辟专页、12366服务热线接受咨询、办税服务厅或邮政营业点提供申报表等形式,对外加强宣传和申报辅导,还重点推出邮寄申报和网上申报,为纳税人办理申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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