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节选)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等;
(二)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的展示厅;
(三)幼托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四)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课室、礼堂、会议厅(室)和设有空调设备的办公室;
(五)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
(六)飞机、火车、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内;
(七)影剧院、歌舞厅、卡拉OK厅(房)、音乐茶座厅(室)、录像放映厅(室)及体育比赛场馆;
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吸烟者,经警告仍不听劝阻的,给予行政罚款20元;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不设禁烟标志或设置烟具者,给予罚款1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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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爱卫办和市容环卫、环保、工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协助监督管理。
本通告自1995年9月15日起执行。
从《通告》到《条例》广州立法控烟
董事真介绍,去年8月广州开始着手“控烟立法”工作,今年1月,广州市控烟立法领导小组举行了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对《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第三稿进行了研究讨论。该条例在按照相关立法程序上报市政府和人大批准后,将向市民公布征询意见。董事真透露,通过控烟立法将明确谁是执法主体,违反相关法律后会受到什么征罚。
在呼吁加快控烟立法的同时,唐礼清认为,健康宣传更为重要,“光靠法律让吸烟者被动执行仍不是根本解决办法,要让他们了解吸烟的危害,健康宣教与立法规范需双管齐下。”
唐礼清呼吁,加大健康教育的力度,而政府加大对健康教育的投入则是一个重要前提。据介绍,虽然按照国家健康教育实施纲要规定,健康教育经费应当占卫生经费的5%,但实际上,广东健康教育经费现在才占到百分之一点几,经费问题的困扰也影响到健康宣传开展的力度和影响,“每年200万左右的经费包括了所有的行政开支,低于上海、重庆等地的平均水平。”
据了解,目前尚无调查显示广州被动吸烟的二手烟民占多大比率,广州成为“迈向无烟中国”首批项目试点城市后,目前已开始对“二手烟民”进行调查,以了解成年人及青少年被动吸烟的情况、成年人及青少年对被动吸烟危害的认识,从而为我国制定控制被动吸烟的政策提供依据,同时为我国撰写《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报告提供数据。
2006年最新统计显示,广东省男性吸烟率为54.6%,女性为3.4%,烟民中只有13.4%的人戒烟成功,大部分人没有戒烟或戒烟成功。目前,全省10岁~20岁的男性吸烟率就达27%,20岁到30岁的男性吸烟率高达50.1%。
2006年广东省卫生厅就被动吸烟进行的全省抽样调查显示,经常被动吸烟的人群占26.8%,偶尔被动吸烟的人群占44.3%,两者累计比率高达71.1%。
“很多人觉得被动吸烟无所谓,其实抽二手烟的危害并不亚于自己吸烟!”唐礼清指出,无论是一手烟还是二手烟,它对健康的危害都不是立即突显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抽烟则会增加呼吸道疾病、中风、高血压、冠心病等病的几率。
新闻链接:公共场所禁烟或入国家法规
去年年中,卫生部发布报告说,吸烟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卫生部妇幼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张斌说,烟草使用对我国居民的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目前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估计到2050年将增至每年300万人左右。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烟草生产量和消费量都占全球总量的三分之一。我国每年销售1.6万亿支香烟,共有3.5亿吸烟者,占全球烟民总数30%。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90年代,我国人均香烟消费量增长260%。
卫生部官员表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正在修订,公共场所禁烟将有可能写进条例中。(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严艳 谢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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