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王薇 报道 日前,省工商局出台四项举措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活动。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严厉查处非法转让经营发布权的行为。对取得《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的广告经营者,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交由其分支机构以外的单位经营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工商部门还将组织力量,对市场上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转让发布经营权,不按核准的名称、规格、样式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含有非广告信息内容,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或者含有国家规定禁止内容,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利用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直接移送新闻出版行政机关。(14版《舆情》)
(编辑 凤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