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竞 曹天健
以民国时期河北滦县杨三姐为姐申冤的史实为背景改编的评剧《杨三姐告状》,在上个世纪曾经家喻户晓,可最近央视八套热播的新版电视剧《杨三姐告状》,剧中却出现杨三姐和她的母亲被卖到妓院等内容。这引起了现实中杨三姐后人的强烈不满,表示该情节完全背离事实,涉嫌侵犯杨三姐的名誉权,为此状告该电视剧编剧及出品人。
4月9日,杨三姐的孙子薛小强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诉状。
杨三姐之孙———今年39岁的薛小强,是最不认可该新版电视剧中杨三姐形象的杨三姐后人。“这部电视连续剧许多内容根本不符合事实,特别是其中杨家母女三人被卖进妓院后被高家赎出的情节,是对我奶奶和家人的人格侮辱,损害了她们的名誉,让人产生误解。这样做对已经故去的人实在不公平!”
据《滦南县志》的记载及研究杨三姐的人士向记者讲述,杨三姐1901年出生于河北滦县甸子村(现属滦南)一个雇农家庭,本名杨国华,杨家姊妹三人,因排行在三,人称杨三姐。1918年,嫁到邻村高家的二姐突然死去,杨三姐怀疑其死因不明,将高家告上滦县大堂。后几经曲折,开棺验尸,案情真相大白,杀死杨二姐的凶手、高家六公子终于伏法。此后,杨三姐替姐申冤的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后来评剧创始人、著名评剧作家和演员成兆才将这一事件改编为评剧《杨三姐告状》,久演不衰。据了解,现实中的杨三姐性格正直而待人随和,丈夫早年去世,她把5个孩子一手养大,晚年还曾担任过唐山市、滦南县政协委员。
而新改编拍摄的电视连续剧《杨三姐告状》却加入了更多演义的成分———杨二姐、杨三姐变成了藩台之女,父亲因挪用军饷被处死,二人与母亲一同被卖进妓院……时空和人物身份与评剧《杨三姐告状》可谓大相径庭。
就电视连续剧《杨三姐告状》是否侵犯了杨三姐的名誉权,河北冀人律师事务所姚绍辉律师认为,文艺作品创作不是历史著述,允许有一定虚构成分,但对于特定的人物和历史事件,则应该本着尊重史实的原则。具体到本案,杨三姐应该算是特定的人物,电视剧在改编、再创造这个特定人物的形象时应该照顾到历史的真实。如果电视剧中杨三姐被卖到妓院的情节使其本人在社会公众中的评价降低,名誉和人格确实造成损害,那就涉嫌侵犯名誉权。本报石家庄4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