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崔英杰法庭受审(资料照片)
被害人之妻当庭哭倒(资料照片)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今天上午,曾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的无证商贩崔英杰杀死城管队长李志强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判。崔英杰最终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为崔英杰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夏霖事后透露,死缓仍然是死刑,崔英杰已经表示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将继续上诉。
去年8月11日下午5点左右,河北来京人员崔英杰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贸大厦附近卖烤肠,被现场执法的海淀城管大队队员查处,并当场要没收他的三轮车。
而当城管队员将三轮车抬上执法车准备离开时,崔英杰突然手持切烤肠的小刀冲出,刺入了海淀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的脖子,之后逃离现场。一个小时后,李志强因抢救无效死亡。11个小时之后,逃亡的崔英杰在天津塘沽被警方抓获归案。同时被抓获的还有4名为崔英杰逃亡提供帮助的他的朋友。
8月16日,因公殉职的城管队长李志强被北京市政府追认为“烈士”,成为了北京城管成立8年以来的首位殉职者。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崔英杰无视国法,以暴力手段阻碍城管人员执法活动,非法剥夺城管人员生命,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崔英杰的刑事责任。
但是,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崔英杰却表示不能同意。崔英杰说,他并不是故意杀人,当时只想追上城管的车,要回自己的三轮车。因为急于脱身,回手用手里一直攥着的刀扎了离自己最近的城管队员。“扎了被害人后,扎成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我根本就不知道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这绝对是个意外。”
崔英杰的辩护人也提出,崔英杰只有故意伤害被害人李志强的犯罪故意,但并没有故意杀人的犯罪故意。崔英杰逃到天津后,还曾发短信询问被害人的伤势状况,证明其确实没有预见到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今天上午,法院最终认定了崔英杰的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听到判决结果,崔英杰的父母老泪纵横。他父亲说:“我今年已经56岁了,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孩子还能不能回家。”律师夏霖事后告诉记者,崔英杰听到判决后一直在哭,最让他难过的是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崔英杰表示,他还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