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桂金通讯员瑛子)昨天,孔家二老把同住一套房的大儿媳告到了湖里区法院,此前他们已经打了好几轮官司了,起因就为了他们现住的一套房子。据孔家二老的起诉状说,他们现住的这套房子是2001年买的,因为当时买一套房子有附赠户口,他们想让在外地的小儿子及大儿子的女朋友林凭(化名)都落户厦门。
经过一番权衡,孔家决定以林凭名义购买房子,然后让小儿子作为林凭的代理人,办理相应的购房和落户手续。这样,孔家小儿子就取得了落户厦门的指标,而林凭与孔家大儿子结婚后,作为权属人,她也可以办理厦门户口。孔家二老一直强调,林凭没有出过一分钱购房款,甚至装修款和契税等都是他们二老支付的,目前有关购房的产权证、交费凭证等都由老孔保管着。孔家二老说,林凭只是名义上的权属人。据说,林凭在与孔家大儿子结婚前几天,两口子就秘密签署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孔家大儿子确认这套房子是林凭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此后,孔家二老、孔家大儿子与媳妇林凭及孔家二儿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直到2006年4月17日,林凭率先打起了官司,她要求孔家二老和孔家小儿子搬出家门。孔家二老惊呆了,他们随后也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确认这套房子的所有权。2006年,湖里区法院作出第一份判决,确认这套房子归林凭所有,孔家二老和孔家大儿子是共同出资人,但孔家二老的出资不属于赠与,二老与林凭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随后,法院也对林凭起诉的案件作出了判决,由于房子归属林凭,法院判令孔家二老及孔家小儿子得退房。目前,林凭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非得把公婆和小叔子赶走不可。孔家二老昨天打的这场官司,是要求儿媳妇林凭把他们垫付的18万余元购房款及3.5万元装修款还给他们,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公婆与儿媳居然闹到这份上,不论谁对谁错都令人扼腕叹息。目前,被告林凭尚未提交答辩状,她有什么说法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