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本报不断接到读者反映:一些专线车售票员违反城市交通管理有关条例,收钱不给车票。
读者夏先生反映,4月1日上午他与同事一起乘奉卫线公交车。上车后,夏先生买了张5.5元的车票,售票员找零后没给票,夏先生索要后才拿到。
同一天下午,杨先生从青浦区赵巷乘坐徐蒸线到徐泾,票价3元。上车后,车厢内较空。女售票员走到他身边卖票,收钱后没给票。当天下午5时,杨先生从徐泾乘坐同一线路车返回,售票员同样没给票。据杨先生观察,赵巷、徐泾之间,约有5站路,沿途上车乘客有几十人,他们对售票员不给票,似乎已习以为常,没有人提出异议。
读者卢女士也有同样不满。她乘坐的上嘉线,售票员也不给车票。杨女士说,上嘉线从上海南站到嘉定,乘客较多。一辆车每天大概要跑十多个班次,如果每次搭乘50个乘客,售票员只要赖掉一半车票,就有上千元票款变成“黑钱”。
据了解,“吃票”现象大多发生在承包性质的公交公司。一些司售人员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置法规于不顾,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处明确规定,不给车票是贪污行为。一旦查实,除了对司售人员严肃处理外,还要对其所属公司严厉处罚,并且作为该公司是否具有线路运营资格的考核依据。既然如此,为何一些司售人员还敢铤而走险?看来要想杜绝这种现象,有关部门还得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记者顾鹏程通讯员梁清
乘客乘车一定要拿车票。车票不仅是付费的凭证,一旦乘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它也是理赔、保险的凭证。乘客如果发现售票员不给车票,请记下车线路名称、车号、时间、地点以及司售人员的工号,拨打962000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热线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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