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伦
曾锦春
樊甲生
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为感谢李大伦提拔其职务,先后9次送给李大伦人民币63万元。
本报讯据《潇湘晨报》报道,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11日上午,在湖南省通报全省大案要案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情况。李大伦因受贿涉嫌违法,检察机关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李大伦
一家三口齐贪污
经查,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
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樊甲生
为提职务猛送礼
鉴于李大伦案涉及的郴州市党政干部比较多,为查清事实真相,慎重处理涉案干部,湖南省委在李大伦“两规”后,迅速选派了新的市委书记,并派出调查组对李大伦案涉及到的郴州市党政干部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省委决定对送钱数额小、属于一般性红包礼金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限期作出深刻检查;对送钱次数多、数额较大的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买官动机明显、送钱数额大的几个干部坚决查处。其中,对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以及郴州市苏仙区常委副区长邱东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杨秀善、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区分局党组书记谢尊平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发布会还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为感谢李大伦在提拔职务上的帮助,先后9次送给李大伦人民币63万元;为私营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15万元。目前,樊甲生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曾锦春
连逃三次终落网
据悉,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逃脱省纪委三次调查后,也终因证据确切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初步查明受贿高达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
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曾锦春违纪问题进行调查。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2006年7月,省纪委利用查处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的有利时机,终于找到了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并于9月19日对曾锦春采取“两规”措施。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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