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7年,李大伦涉嫌受贿1434万元,另有17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昨日上午,在湖南省通报全省大案要案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情况。李大伦因受贿涉嫌违法,检察机关将于近期提起公诉。
实名举报扳倒李大伦
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时的李大伦,以“儒雅”著称。2006年4月至5月初,有人先后向湖南省纪委实名举报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根据实名举报的线索,进行了排查,摸清了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
去年5月23日,经省委同意,调查组开始对李大伦及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谈话调查。5月24日至29日,省委先后主持召开了书记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李大伦案件的调查情况汇报,一致同意对李大伦及相关重要涉案人员采取“双规”措施。5月30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分别将李大伦案件的相关情况向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作了汇报。6月1日,经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省委同意,对李大伦实施“双规”。7月6日,对李大伦进行立案,7月21日,将李大伦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千万家产来源无法说明
经侦查,已基本查实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1999年至2006年,李大伦利用其担任郴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
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除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顺藤摸瓜牵出一批贪官
李大伦案涉及的郴州市党政干部比较多,为查清事实真相,稳定郴州形势,慎重处理涉案干部,湖南省委在李大伦“双规”后,迅速选派了较强的新的市委书记,并同意省纪委制定的《关于采取宽严相济政策处理李大伦涉案人员的意见》,派出调查组对李大伦案涉及到的郴州市党政干部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省委决定对送钱数额小、属于一般性红包礼金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成限期作出深刻检查;对送钱次数多、数额较大的干部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买官动机明显、送钱数额大的几个干部坚决查处。其中,对郴州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以及郴州市苏仙区常委副区长邱东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杨秀善、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区分局党组书记谢尊平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发布会还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在2000年至2005年期间,为感谢李大伦在提拔职务上的帮助,先后9次送给李大伦人民币63万元;为私营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15万元。目前,樊甲生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侦查之中。湘闻
纪委书记“贪”了3千余万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话用在曾锦春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昨日,湖南省纪委通报全省大案要案查办情况时透露,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逃脱省纪委三次调查后,终因证据确切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初步查明受贿高达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5000万元。
案发之前,因群众不断反映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了解。2006年9月19日对曾锦春采取“双规”措施。经初步查明,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承揽基建工程项目、违法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干部提拔调动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私营矿主、建筑承包商、党政干部等70余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另有来源不明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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