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存安全隐患八措施惩处
全市公交营运服务及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启动,为期一月
晶报讯(记者张国防通讯员唐肇斌)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局召开的全市道路公交客运安全服务工作大会上获悉,已从10日起启动为期1个月的全市公交营运服务及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公交营运服务及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检查企业及车辆、司乘人员的经营资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和无证上岗的情况;检查企业用工制度落实情况,有无配备足额的司机,是否存在超时工作情况;检查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到位;检查企业经营行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等5项安全指标。
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惠港告诉记者,这次专项整治,就公交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了8项惩处措施(见附表)。
陈惠港表示,今年将确保公交车辆在营运秩序整顿、公交车清洁、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等方面达到要求,杜绝随意违法停靠站,违法变道、抢道抢行等违章现象;严格遵守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及老年人、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的规定;加强驾驶员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和法规意识,杜绝人为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员工作息时间,杜绝公交车司机超时加班等安全隐患。
8项惩处措施
1对没有经营资质和从业资质
的企业一律停止经营。对没有按标准
配备司机的车辆一律暂停营运;
2对乘客投诉、媒体披露,经查
属实的司机开车打手机行为,第一次
予以处分,在企业内部通报。第二次予
以解聘;
3对没有按此办理的运输企
业,给予挂红卡;
4对司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通报或媒体披露,经查属
实的,第一次给予处分。第二次及
连续两次以上的,依法吊销该司机
从业资格证并予以公告;
5对客运车辆超载50%及以上
的,凭交警部门的通报并经核实后,
依法吊销该车道路运输证,吊销该司
机的司机从业资格证并予以公告;
6对空调大巴无配备逃生锤、灭
火器材的,第一次给公司挂黄卡,第
二次给公司挂红卡,该公司车辆有
10%以上无逃生锤的,挂红卡;
7对车内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给予该车挂黄卡,该公司设施、设
备不完善的车辆达到10%及以上
的,给予该公司挂红卡;
8对越线行驶,不按站停靠的,按
客运相关规定处罚,并给企业挂红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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