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以后我爱人现在半拉身体还是麻的!跟噩梦似的!”原告刘女士的丈夫韩先生对在场媒体说。昨天,认为除虫后留下后遗症的刘女士将蜀国演义酒楼推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近23万元,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庭上,刘女士及其代理律师要求被告方蜀国演义酒楼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近15万,并要求其支付8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庭审结束后,韩先生对记者说,15万不是漫天要价,打官司劳民伤财也并非他们所愿。酒楼方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现在已经为116人支付了200万元的赔偿金,刘女士要求赔偿的金额算是比较高的一个。此案当庭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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