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温州4月11日电 记者陈东升通讯员包珍珍王纯制毒技术的资料从书店里找来,毒品原料从网络上购得。浙江省温州市一得过精神病的金某“自学成材”,居然“研制”出了毒品K粉700多克。今天,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36岁的金某是一名已有吸毒史的“瘾君子”。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得知到制造K粉的基本原材料其实是一种普通的化工产品。通过上网查询,他很快就找到了宁波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联系人孙某。通过银行汇款和汽车托运的方式,他从孙某那里购买了40余千克原材料,开始贩卖该原料,赚取差价。后来,金某在书店发现介绍制造K粉的配方和技术的书。他便在水心康乐大厦租下一套房子,置办了电磁炉、冰箱、电子秤等制毒工具,建起了制毒“实验室”,利用自己卖剩下的原材料,开始制造K粉。警方在其常住处缴获毒品723.21克,经检验含氯胺酮成份。
检察机关认为,金某非法制造毒品氯胺酮(K粉)的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在法庭上,辩护人提出金某有精神疾病,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但法院最终认为,经司法鉴定,金有反复发作双相情感障碍病史,也曾为此住过精神病院,但其记忆、智能正常,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受到惩处。
毒品为何这么容易制造,连有精神病史且只有初中文化的金某都能轻易“研制”出来呢?办理该案的一名检察官认为,制造K粉的原材料由于是一种普通的化工产品,不受国家管制销售,因此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制毒进而贩毒。今天,记者在“百度”网站输入该原料名称,果然竟找到3万多条供应信息,经联系,大多数可进行网购。此外,还有人在网络上随意传播制造K粉的方法,如果不法分子在此上网,不花一分钱就能拿到制毒配方。办理本案的法官建议,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控制该原材料的买卖流通,以及加强对网络的监管,严防毒品制造技术的随意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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