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将会接受定期考核,同时高校、高中学生的国防教育课成绩也将记入学籍档案。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草案)》征集意见座谈会,根据国家大法精神,本市在实施办法草案中规定,在国庆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经批准的军营可以向社会开放。
草案规定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应由财政预算列支,而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国防教育日应向社会免费开放。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服务。草案还要求小学和初中应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有关课程,采取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