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陈功李小勇)在医护人员24小时监控的重症监护室内,患者突发双肩骨折和脱位。这严重外伤到底是谁造成的?
51岁的杨秀玲将同济医院告上法院,索赔2.7万余元。
杨秀玲诉称,2005年9月24日,她因支气管扩张咯血,被送进同济医院重症监护室急救。26日上午,她突发抽搐,神志不清,医护人员用约束带将其手脚固定在床上。下午她去做CT,双肩还活动自如。次日上午,她发现双肩红肿,疼痛难忍。经检查为左肩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肩关节半脱位。
杨秀玲说,她休养了一年多,双肩仍未复原。现在她梳头举手都很吃力,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杨秀玲的外伤到底是如何形成的?昨日庭审时原被告双方辩论激烈。同济医院的代理人称,双方于去年10月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杨秀玲双肩骨折、脱位系癫痫病发作过程中的并发症,不构成医疗事故。
“我从未得过癫痫病,且出院小结上也没注明患有癫痫病。入院前该院的检查表明,我并无外伤。”杨秀玲对这一结论不服。她说,重症监护室一天花费高达3000余元,且有医护人员24小时监护,她躺在床上却受了如此严重外伤,医院有监护不力的过错。
由于医院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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