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贴着“倒福”的民居,位于海珠区康乐村东约四巷2号,就是发生惨剧的黑网吧。
案发各方所应承担责任
学校责任:对于学生擅自离校虽负有管理责任,但学生擅自离校与学生受到人身损害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学校无需承担责任。
网吧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顾客的伤害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网吧经营者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网吧经营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具体到本案中,网吧经营者是否尽到了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判断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关键。
中年妇女责任:刑事责任方面:若该名妇女被认定是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事件回放
“儿子都不知道犯了什么错,被人砍成这样!”在广州海珠区新海医院手术室门外,52中的学生明仔(化名)的父母愤慨地说道。昨天(11日)下午2时30分左右,一名30多岁的中年妇女冲进康乐村东约市场附近一间黑网吧中,挥起手中菜刀将一名16岁中学生砍伤,随后该名女子逃跑20米后被警方抓个正着。
学生回忆:
那人傻傻的进门后就砍人
“我们儿子说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女人”,明仔的父亲说,根据儿子的叙述,昨天下午2时30分左右,长得比较壮实的儿子和几名同学正在康乐村东约四巷2号的一间网吧内打游戏,正打得开心时,突然冲进来一个女人,“大约30多岁的样子,儿子说她傻傻的,进来没讲两句,突然拿出菜刀开始砍人”。因为明仔当时正好坐在门口,所以首当其冲被砍中。
记者来到出事的东约四巷2号,从外表看上去,这间位于城中村的网吧和民居楼没有任何区别,门口贴着两个“倒福”,外面没有招牌或名字,三扇玻璃窗紧闭,从里面透出绿色的光。该房侧面有一扇后门,向内望去,20平方米左右的空间里摆放了近20台陈旧的显示器,四名男子正坐在网吧内聊天,在门口的地上有一些鲜红的血迹。屋内的人矢口否认下午的砍人事件发生在这里,表示“在后面的网吧里”,随后就把铁门关上。后来警方确认,这是一家黑网吧。
目击者称
女子逃跑20米就被抓住
附近的目击者表示,当时那个女人冲进这间网吧后大喊:“你们这帮小孩不认真上学,就知道上网,我帮父母教训你们。”然后就开始拿刀砍人,“她当时就站在明仔旁边,挥刀就砍了下去,由于太突然了,明仔本能地用手挡了一下”,这个时候整个网吧都乱了,那个女人又砍了一刀,明仔又挡了一下,“然后明仔就冲了出去,那个女人也跟着跑了出去”。
隔壁一间士多的老板娘说,下午2时30分,一个穿校服的后生仔满手是血地跑了出来,随后就带着几名治安员和警察赶了回来。据一名警方人员透露,当时受害者跑到了网吧右侧20米处的治安亭,“里面除了几名治安员外,还有一名民警”。随后,几个人在网吧左侧20米处发现了拿菜刀的中年妇女,“她就站在顺×堂药房对面,已经有路人围着她了。”民警上前和她谈话,果断地夺走了她手中的菜刀。这名女子是外地人,可能在附近租房住。
家长焦虑
不知儿子中午外出上网
昨晚7时多,明仔的父亲告诉记者,医生说明仔左手伤到了骨头和肌腱,“很可能以后的功能会受到影响”。
他父亲说,明仔每天中午不回家吃饭,家里会给他几元作为午饭钱,家长平时并不知道他会出去上网。昨天中午,他是和几名同学一起去上网的。目前家里已先垫付了4000元药费,现在还不知道责任怎么认定,“不过听派出所民警说,该名女子初步断定为精神病”。
城中村黑网吧多学生顾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出事地点附近20米内,就有3家无证的黑网吧,近100多台电脑。“很多顾客都是穿着校服的学生哥,平时到下午三四时仍能看见学生在附近游荡。”附近多家商店的老板证实,来这里上网以学生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