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滨海新区的发展,人力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已经不能适应滨海新区环境。为了提高塘沽区、开发区的道路通行能力,塘沽支队将在部分道路禁行这三种车辆。不过,60周岁以上的老人则可凭本人身份证驾驶人力三轮车。
为了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保障滨海新区经济建设发展,交警塘沽支队将对塘沽区、开发区部分区域的人力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三类车辆”)。
塘沽区海河以北、津塘公路以东、新北公路以南、临港桥以西的区域24小时禁止“三类车辆”通行和停放。具体禁行范围:海河北测堤岸、新胡路、津塘公路(新胡路-新北公路)、新北公路(津塘公路-河北路)、河北路(新北公路-宝山道)、宝山道(河北路-东江路)、东江路(宝山道-新港四号路)、新港四号路(兴港桥-临港立交桥)、临港立交桥、海河大桥、机场街(新港三号路-新港船闸)范围以内的道路,除海河北侧堤岸、新胡路外,不含上述分界道路。
开发区建材路(新港四号路-洞庭路)、洞庭路(新港四号路-泰达大街)、泰达大街(洞庭路-渤海路)、渤海路(泰达大街-东海路)、东海路、临港路(泰达大街-新港四号路)、新港四号路(临港路-洞庭路)范围以内的道路(不含新港四号路的兴港桥至临港路段、临港路的新港四号路至泰达大街段、东海路)24小时禁止“三类车辆”的通行及停放。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人员以人力三轮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在前项规定范围内的道路驾驶人力三轮车行驶,但人力三轮车车身长度不超过175厘米,宽度不准超过60厘米,车轮直径不超过50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