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刘树奎在展示他的住院费用明细单。 记者 王茜 摄
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年过七旬的锅炉工刘树奎多处骨折。从2005年6月起,他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住院281天,总共花费12万多元。由于是临时工,刘树奎工作的企业替他支付了全部医药费。
可企业结账的人是个细心人,在办理刘树奎出院手续时,发现账单上的金额有误差。几经查证,是医院电脑系统出了问题,他由此对这家“三甲”医院结算产生了怀疑。
他说:“我就到医院复印了病历,找了懂行的人,回来对照住院费用明细一一验证,还真不是一般的乱!”
接到患者一方反映后,哈医大一院于去年末成立了调查小组,最后形成了题为《关于患者刘树奎医疗过程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自查报告,并退还患者住院费用5892.7元。
一般护理:不规范收费总计千余元,竟然收了278次
患者质疑按照一般专项护理记录单,“外固定支架护理”仅19次,但账单上却是278次。
医院报告外固定支架护理为“一般专项护理”的服务内容,且为患者提供此项服务,但由于没有及时调整为规范名称,造成了患者收费项目不符合规范现象。退回患者外固定支架护理278次,共计1390元。
此外,院方报告承认,“止痛泵护理”和“骨科纤维器械使用费”两项收费也有问题,理由与“外固定支架护理”收费相似。
(记者调查)“没有及时调整为规范名称,造成了患者收费项目不符合规范现象”是什么意思?对此,哈医大一院副院长王永晨的解释是:这是因为物价部门不时调整收费项目名称,比如胳膊外展,不叫外展叫胳膊外伸,外展的价格没了,外伸从以前的3元变为1元,我们的电脑上还叫外展不叫外伸,而这时收的是外展的钱,不是外伸的钱,电脑还没改过来。
特大换药:百余次收费逾三成无“充分依据”
患者质疑根据临时医嘱单,“特大换药”共进行14次,但是账单上却收取了129次,共计2695元。医院报告虽与患者本人核实特大换药次数在100余次,但经核实病历,发现2005年8月14日以前的特大换药依据充分,故退还特大换药54次计1382.5元,同时退换药包一次性材料费523.8元,合计金额为1906.3元。(记者调查)刘树奎出院是在2006年3月22日,如果仅仅是“2005年8月14日以前的特大换药依据充分”,是不是意味着此后7个多月中的54次特大换药“依据不充分”?哈医大一院院长周晋说,换药应该有记录,但有的时候就没有记,或记得不清楚。没有记录,医院就不收费,即使给患者换了,没记录我们也就不收费,给患者退了。但并不等于我们没给他换药。(来源: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