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就深圳市人民医院违反规定发出通报
本报讯2006年12月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深圳市人民医院向病人乱收费事件,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就深圳市人民医院违反规定乱收费问题发出通报,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汉新被撤销院长职务,并对其他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去年12月,中央电视台报道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等问题,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在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的支持和指导下,广东省卫生厅、深圳市卫生局为此展开调查。经查证后,深圳市人民医院在患者孙某住院治疗期间,通过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费用2263元。经研究,决定给予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汉新撤销院长职务处分,党委书记董日生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刘明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其他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通报指出,深圳市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疗机构,违反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通过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费用,在短短一年左右时间内,在同一问题上严重违法违规且被中央电视台两次曝光,性质非常严重,情节非常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故此对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通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及其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都要深刻认识到,医疗机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其实质都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受到严肃处理。
早于2005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中,披露一位78岁老人因患心脏病和糖尿病,在深圳市人民医院住院119天,最后账单的收费是120多万元的“天价”。及后在2006年12月《东方时空》节目中播出《时空连线:深圳市人民医院又在乱收费》,披露深圳市人民医院对病人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问题。(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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