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李京华)一起劫夺被“双规”人员的恶性案件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北京市一中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由,终审判处刘倩、姚伟等17名被告人2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2005年11月1日,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姚传锐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在北京市某宾馆对其实行“双规”,在此期间,负责看管姚传锐的保安员李晓雷(另案处理)被姚传锐利诱并收买。
刘倩、姚伟得知情况后找来戴宏共同商议,并制定了4种劫夺方案,但又怕人手不够,姚伟又让戴宏帮忙联系到吴善军、朱德权、熊忠等人,同时姚伟还表示事成后给熊忠5万元好处费。“万事俱备”后,姚伟先期来到宾馆观察地形、了解情况,随后让戴宏给熊忠画了姚传锐所在房间的地形图,并最终定下让熊忠等人在服务员送饭时冲进屋实施抢人的方案。
2006年2月27日19时许,按照事先的“约定”,当宾馆服务员到看管姚传锐的房间送饭并打开防盗门的一刹那,朱德权、吴善军等人随即冲过去挤住防盗门,夏元志“控制”住保安员,而戴宏等人趁乱强行挤进房间将姚传锐成功“解救”。
据参与劫夺姚传锐的被告人夏元志讲,27日当天,绰号叫“小山东”的庞建华给他打电话,让他找十几个人帮忙把深圳的一个老板救出来,于是夏元志就给张小强(另案处理)打电话让他找人。18时许,夏元志带着这些人来到姚传锐所在的宾馆并“安扎”在宾馆门口的一个饺子馆。大约19时,正在吃饭的他们听见有人喊“快进去”,夏元志等10多个人就往宾馆里面跑,等冲到宾馆一层走廊的尽头,看见一间屋子的防盗门开着,他们就直接进去了四五个人,在屋里的姚传锐趁乱跑了。后来他们又听见有人喊“可以撤了”,于是就都跑出去打车走了。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姚伟、戴宏、李成钢等17名被告人无视社会秩序,分别组织、策划、劫夺“双规”人员姚传锐,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据此,法院终审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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