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12日讯:
40多岁的离婚男子,几年来专门到婚纱店、服装店偷女性内衣,回家后穿在身上,他说,这样能让他感觉到快乐。去年11月的一个早晨,他又想砸碎一家婚纱店的橱窗进去偷婚纱,结果被警察抓住。
昨天,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该男子是外地农民,来到延吉市租房暂住,多年前离婚。从1995年开始,他就开始不断地偷东西,曾在监狱里度过十几年。被抓后,他主动交代了6起盗窃案。他专门选择有女性服装的店偷,主要以女性内衣为主,回家后把衣服穿在身上,就会有快乐和舒服的感觉。心理专家说,该男子是一名恋物癖患者。恋物癖是一种社会适应不良造成的变态人格,这种性变态行为的特点是以异性穿戴使用的衣物用品为满足性欲的对象,通过接触这些物品来引起性兴奋和满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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