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作案3次,共偷得模具108公斤,总价值达 23350余元,被偷企业间接损失逾十万元,实际销赃却只得区区3500余元,这一系列数字均与河南人庄某有关。日前,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模具大盗”庄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6年10月10日午夜,窃贼庄某来到苏州某五金公司,钻进厂房开着的窗户,到了公司的车间,把堆放在墙角处的模具装进两个蛇皮袋内。然后他又迅速将两袋模具从气窗里扔了出去,骑上摩托车飞奔而去。第二天,庄某到了苏州市北端的一个废品收购站,将这袋价值12000余元的模具以每公斤33元的价格贱卖,得款1300余元。
第一次顺利得手1300多元,足足能抵上自己打工一个多月的工资,这让庄某“欢欣鼓舞”。11月14日晚,庄某又用同样手段“光临”某标准件厂,共窃得各类型号的模具32公斤。不久,某螺钉厂也出现了庄某的身影,这次,他共偷到模具34公斤。几天后,这批66公斤总价值达13000余元的模具被庄某以2200元的低价再一次贱卖给废品收购站。两次出手就赚得3500元“出场费”,庄某不禁喜上眉梢。
正当庄某为自己找到发财捷径而兴奋不已时,丢了模具的几家公司纷纷报了案。因为没了模具,不能生产,延误了客户要求的交货时间,损失惨重。
正当庄某欲再一次行窃时,终于落入警方的视线。被抓后,庄某交代了盗窃3个公司100多公斤模具并销赃的事实。警方进一步追查这批失窃模具的下落,但从废品收购站获悉,全部模具已被转卖给外省某公司,并已无法追回。这使得失窃的三家公司遭到了很大的损失。
模具已无法追回,损失也已无法挽回,三个失窃的公司丢了模具,也得了教训。近年来铜、锌、钢材等价格不断上涨,令很多“有心人”心生邪念,很多以铜、锌、钢材等为生产原料的公司频频遭窃,有些甚至是内贼作怪,警方告诫有关企业应提高警惕。
本报记者 许倩通讯员 相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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