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医药学专业大学生“不务正业”打公益官司,毕业前后两上法庭叫板工商档案查询费。昨日,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他代理的状告市工商局的行政官司。前年10月下旬,重庆医科大学医药学专业的学生张起,联合两名西政法学专业的学生,为150元的工商档案查询费和11元资料打印费,起诉沙区工商分局(本报2005年10月26日报道)。
沙坪坝区法院判决张起等人败诉。张起毕业后从事医药销售。张起昨日称,不久前,他在和昨日开庭的原告谈及工商部门收取档案查询费时,对方谈起自己刚遭遇了同样的事情,只不过是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档案信息服务中心收了50元查询费。两人一拍即合,决定联手打这场公益官司。为此,两人进行了分工,由原告去查询档案,张则以代理人身份出庭。张起还总结了头次官司失败的原因:准备不充分、经验不足、条件不成熟。而今,他认为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两会期间温总理用专门的篇幅,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张起称,企业档案属于国家所有,不能用于经营用途,即便收费,也应按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服务对象收取。而他们交的50元查询费,收款单位是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发票是地方税务的,这说明该收费行为已由行政性收费变成经营性收费。所以,查询费应该退还。法庭上,市工商局的代理人辩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是工商局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性单位,该中心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该中心收取查询费是根据市物价局批准收的,而该收费行为与他们局没有关系,也不是他们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此案并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休庭后,张起称,这是他生平第二次打官司,感觉较好。但他表示,如果这次输了,明年将继续再战。
记者 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