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织密网络让赖账者无处遁形
打一场破解执行难硬仗
本报讯“老赖”的“赖帐”空间将越来越小,“赖帐”成本将越来越高了。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到市中院听取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意见的汇报,市中院表示,除出入境、投资置业、高消费等限制外,将探索在煤气、水电、人口暂住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限制被执行人权利,压缩“赖帐”空间,敦促其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债务,穷尽手段解决“执行难”问题。
就今年执行工作要实现的具体指标,目前初步确定为:案件自动执行率从去年的5%上升到8%以上,全市执行法官人均结案率从331件上升到340件,年度执行结案率从91%上升到92%,执行标的到位率从32%上升到35%。
生效判决拒不执行,是对法律的藐视和对规则的践踏。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院负责人指出,市人大今年3月13日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从出入境、高消费、投资、置业、投标等方面对“老赖”实施限制措施,严重者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是解决“执行难”的强有力武器。法院制订的《决定》实施意见初稿提出,将在人大决定的基础上拓展执行威慑手段,在煤气、水电、人口暂住等过去没有涉及的领域,围绕如何限制被执行人权利,积极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建立有效的协作、联动机制,使对被执行人的限制在社会经济生活各层面、各领域全面推开,逐步压缩被执行人“赖帐”空间,敦促其自动履行债务,用足、用好法律赋予法院的强制力手段,让“老赖”无处遁形。还要抓住一批“老赖”典型,依法处理,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以儆效尤。
为解决“人难找,财产难寻、难处理”的老大难问题,市中院执行局目前已经草拟了“法院执行协助义务单位联动协议草案”,内容包括与18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决定,既有证券金融、公安、出入境管理、工商、海关等部门单位,也包括了供电、酒店入住、房屋租赁、有线电视等生活领域,成为撒向“老赖”的一张严密大网。
庄礼祥强调,今年执行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社会公众自动履行的意识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提高自动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促进公开执行、主动执行、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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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行为强制执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有关强制措施:
(一)以被执行人名义或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购置不动产或者汽车等价值较高的动产,或者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办公;
(二)以被执行人名义或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投资兴办企业及其他投资行为;
(三)以被执行人名义或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抵押、转让财产,或者赠与他人财产、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
(四)通过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形式转移财产,其财产实际仍由被执行人控制;
(五)进入消费场所一次性消费超过本市最低月生活保障标准;
(六)乘坐火车、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的高档舱、座;
(七)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履行或者进行其他高档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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