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2006年全年应税销
售收入为189万元,被责令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该公司取得的进项发票较少,税收负担较重,是否可以不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答: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2.2006年深圳市统一办理了
税务登记证换证,对于现在仍未办理换证的企业如何处理?
答:逾期办理换证的企业必须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接受处罚后,再办理税务登记证换证事项。
3.企业无法正常办理税务登记
证换证,系统提示为非正常户状态,如何办理?
答:系统中提示为非正常户状态通常属于逾期未申报,该类企业应先办理补申报手续,缴纳相应的罚款,再到主管管理科解除非正常户状态,即可办理税务登记证换证手续。
4.我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属
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国税局申请代开17%税率或者6%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属贸易公司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局只能申请代开4%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2007年开具增值税红字专
用发票的规定是否有所改变?
答:对2006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07年4月30日前可按照原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应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6.2007年开具的新版货运发
票可否在网上办理认证?是否仍需通过采集软件采集货运发票信息?
答:自200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新版货运发票,必须到税务机关征收前台进行认证,目前网上不能办理此类发票的认证事宜。纳税人申报抵扣已在前台通过认证采集的新版货运发票时,不需通过采集软件自行采集,也不需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7.辅导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可否通过全市通办理申报手续?具体应如何办理申报?
答: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事项。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审批事项,福田区局在二楼办税大厅设置了管理科值班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办理申报前,需先到二楼管理科值班台领取稽核结果通知书,经值班人员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签章后,到一楼征收前台办理申报。
8.是否从2007年4月1日起
取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取消后应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答:深圳市国税局从2007年4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此类纳税人可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深圳国税网站(http://www.szgs.gov.cn),点击“我的办税大厅”,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便可进行网上申报。
9.网上申报注册或登录不成
功,应如何处理?
答:网上申报注册不成功,常见问题有三类:一是注册时初始密码输入错误。企业应录入税务登记证上8位数的纳税编码;二是注册时法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企业应核实是否存在法人更换或法人身份证号码变更但未到税务局办理变更情形,应先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按正确的法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注册;三是企业已进行网上申报注册并办理了密码修改,但密码丢失。企业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局征收前台重置密码,重置后按新密码直接登录,无须重新办理网上申报注册。
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
时候截止?是否仅需在网上办理申报?是否需经过中介机构出具税务审计报告?
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应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资料查账征收企业提供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核定征收企业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从网上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前台。税务机关倡导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
11.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时候截止?是否需要提供中介机构的税务审计报告?
答: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需要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12.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
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税率为多少?
答: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不可以在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征收率为4%或6%。
13.当期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能不能取消认证记录?纳税人想改为次月抵扣,如何办理?
答:不能取消认证记录,不能人为调整抵扣期限。
14.我公司在2月份进行零申
报自查后,税务机关已经实施了申报解锁,但在网上申报时依然无法申报?
答:纳税人被解锁恢复其前台申报资格后,即时就可以进行增值税的前台申报;纳税人被解锁恢复其网上申报资格后,24小时之后方可进行增值税的网上申报。
15.电脑版普通发票的销货清
单可通过防伪税控机打印,其所需纸张是否需在税务局购买?
答:用普通A4纸打印即可,然后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16.2006年8月15日成立,从
事贸易批发的企业,可享受何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商业企业可享受自开业之日前免征一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但该企业必须在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2月底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
17.某内资企业2006年5月8
日发生了一笔财产损失,该如何申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内资企业申请税前扣除,应在发生损失年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集中一次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即该公司应在2007年1月15日前递交税前扣除申请。
18.公司的纳税专户变更是否
要到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答:纳税专户发生变更无须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纳税人与扣税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银行录入企业资料后即可自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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