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12日专电(记者王丽)从今年开始,贵州省将在省内所有城市实施廉租房制度,并在2008年以前,对人均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
据了解,贵州近17万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家庭共有58765户,至去年底,正在享受廉租政策的家庭共8251户,仅占总数的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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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贵州省政府获悉,今年开始,贵州省将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全面解决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户的困难;从2011年起,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等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2平方米的对象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除此之外,还将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建设农民工集中公寓,或由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建设小套型公寓供农民工租住。
贵州除了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外,房改资金(主要是售房款、补交的土地收益等)节余部分也将纳入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渠道。同时,坚持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保障方式,多渠道解决廉租房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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