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拆除违法户外广告。 本报记者贾同军摄
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脚步一天天临近,北京也成为了全世界目光的焦点。483天后,北京将以怎样的面貌迎接来自五湖四海的宾朋?要怎样做,才能让市容环境经受住全世界特写镜头的考验?这是摆在我们每个北京市民面前的问题,也是市政协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白崇智委员就此提出建议--
市政协常委白崇智关心北京户外广告的整治工作已经有好几年了,相关提案也提出了不少,其中关于依法整治户外广告的建议更被列入了今年市政协重点督办提案的备选名单。
接受记者采访时,白委员还提出了一个颇具新意的创意:全市所有户外广告都应拥有监管文号,药品和出版物都有批准文号,否则就算违法的,不能上市。户外广告为什么不能有呢?
据了解,1998年《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本市的户外广告一度实行的是市、区两级政府分级管理的审批制度。但由于缺少客观、公平的设置和管理标准,缺乏统一规划,审批制实施不久就被叫停。2004年10月1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也从此前的审批模式变为统一规划、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规划控制模式。但实际上,近几年本市违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
白委员表示,建议为户外广告设置监管文号,主要是为了便于监督:可以在广告牌的专门位置,比如右下角,统一标注监管文号,有利于进行执法和监督。白委员还建议在全市建立公开的户外广告档案,市民只要在相关网站上输入该广告的监管文号便知来龙去脉,哪级政府批准的,由哪家广告公司承包,期限多少,都应该一目了然,增加一些透明度。此外,白委员认为应对在户外设置广告的公司资质审批进行严格控制:户外广告整治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应该从审批、监管到执法建立一套完善的程序,建立起管理户外广告的长效机制。眼前我们整治户外广告是为了在奥运会时向世界展示北京的良好形象,但这绝不是惟一目的,要谨防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在奥运会后回潮。RJ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