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松 黄洁
2004年6月开始,“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口号铺天盖地地传遍大江南北。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零风险、高回报、坐在家里收大钱”的诱惑,一时间吸引得大批投资者趋之若鹜。两年间,来自全国各地的两万名群众加盟亿霖,持款购林。16亿元的巨额利润就这样被亿霖集团轻松获得。
然而,正当这两万名投资者攥着自己买来的“林地”幻想着7年后的美好景象时,2007年2月8日,亿霖公司在北京的经营场所被公安机关查封,部分非法所得和资产被扣押和冻结,23名公司骨干成员先后被抓获。
这个打着“为祖国增添绿色,为客户创造价值”旗号,到处宣传造林是利国利民大好事的亿霖公司,做的竟然是彻头彻尾的非法传销勾当。
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负责侦办“亿霖”案的负责人透露,“亿霖”的投资者中,最多的购买了600亩林地,投资达200余万元;部分投资者甚至倾家荡产。截至目前,已有6000余人向警方报案。
宣传:掏钱买林地7年收益翻4番
亿霖公司一连串冠冕堂皇的宣传,让一批又一批关心环保、关心造林事业的人自愿走进了亿霖传销的阵营。但与此同时,更让投资者动心的还是亿霖公司算出的一笔“非常划算的经济账”。
按照亿霖的算法,每位投资者只要一次性缴纳55500元人民币即可购得15亩林地。按照杨树8年成材采伐的速度,7年后投资者即可拥有228000元的纯收益,年回报率高达58.7%。而亿霖承诺给投资者的收益还远不止于此。按照亿霖制定的规则,缴纳了购买林地款就当然地成为公司的销售代表,销售代表只要将手中的地卖出去,就可以直接从中提成。
赵代红曾经是亿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据她在被捕后交代,亿霖公司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地聚敛大笔钱财,就是利用了投资者急于投资、急于获利的心理。
策略:对不同人实施不同对策
在“亿霖人”的眼里,来应聘的人分为4种:第一种人,年岁比较大,曾经有过一定的职务。有钱,有关系,觉得要为绿化尽一份力;第二种人,虽有钱有关系,但对造林兴趣不大;第三种人,一般职工退休,无职无钱,但口才好,有一定的宣传能力;第四种人,下岗工人,纯粹是为了找份工作。
对于第一种人,是销售代表重点保护的对象,一定要“拿下”;第二种人,需要帮助他们提高造林的兴趣;第三种人,是帮助重点,利用他们的口才发展更多的人;而对于第四种人,则基本上放弃,不闻不问。
根据警方已经调查核实的事实,在“亿霖”案涉及的16亿多元资金中,有4.5亿都作为提成发给了各级营销人员,其中亿霖集团国企大厦销售分部负责人黄金辉一人的提成就高达5000多万元。
失望:我的林地竟是一片荒沙
警方经过调查后,对亿霖的林地作出了这样的评价:“基本不造林,对国家林地增长没有任何帮助,只卖地,卖林权证。”
调查显示,亿霖集团在河南某县办理了近15000亩林地的林权证,然而实际上有一半林地的树已经死掉;在一些地方,亿霖的部分林地根本不再按照每亩55棵的数量种植,在一亩地中至少要种上100棵树,每33棵被计算为一亩;还有部分林地按照林权证上的地址,其实际位置甚至在一片湖水下面;而内蒙古的部分林地在种植两三年以后,树苗甚至还不如旁边的野草高。
赵代红事后也承认,在亿霖公司购买树苗进行造林的活动中,因为缺少养护,一半的树苗都死了。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买地种树根本赚不到钱,真正能带来利润的只有传销经营方式。
阴谋:赵氏姐弟一手打造“亿霖”神话
在亿霖每隔三四天就会打出的招聘广告中,总是特别“青睐”教师、军人等知识层次相对较高、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人。但实际操纵亿霖公司的赵鹏运却只是个中专毕业的刑满释放人员。
赵鹏运,男,辽宁沈阳人。他进入传销行当还要“归功于”他的姐姐赵代红。早在1994年,赵代红就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珠宝传销公司,并让刚刚中专毕业的赵鹏运任副总。至于传销的经营手段,据赵鹏运说,是直接向将传销引入内地的那批海外人学的。1998年,国家开始禁止传销行为,赵代红便洗手不干了,但赵鹏运却始终还在做着他的传销的“买卖”。
当听说“外面都在‘合作造林’”的消息时,“亿霖”的构思已经在赵鹏运的脑海里有了雏形。
2004年初,赵鹏运刑满释放,立刻重操旧业,带着他在沈阳的十多名传销骨干来到了北京,如火如荼地经营起了亿霖公司。黄金辉、谷颜等亿霖公司的骨干成员都是赵鹏运从沈阳带过来的。2004年上半年,经过对阳光森工等同类公司的兼并后,亿霖公司迅速发展成一个有近3000人的大公司。
而赵代红重回传销“行当”,则离不开赵鹏运的鼓动。据赵代红自己说,2004年时,赵鹏运想要开办亿霖公司,但因为刚刚刑满释放注册不方便,于是就将赵代红注册成了亿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自己则躲在幕后进行指挥。从一开始,赵鹏运等人设计的“合作造林”就只是一个幌子,他们真正的野心一直都在传销上,一直在欺骗投资人。本报北京4月12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