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警方立案侦查
本报哈尔滨4月12日电记者郭毅今天,黑龙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新闻通气会上说:4月9日发生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的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
|
4月9日12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街派出所接到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报警,称该院当日早约7时以后,陆续发现近200名医患及陪护人员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疑为中毒反应。
中毒人员共203名,其中住院患者136名、陪护人员62名、医护人员5名,均在该院食堂吃完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3小时,平均潜伏期为20分钟。经过对现场提取的呕吐物、剩余的食物进行检验分析,确定早餐中的大米粥中含有氟乙酰胺成分。综合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和调查走访所获情况,目前可以确定,4月9日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