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实习生李小勇刘小娟通讯员星明)磕磕碰碰领了结婚证,在女方催促举行婚礼的时候,博士老公反悔了。前日,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对女方提出的10万元青春损失费未予支持。
2004年8月,硕士李明经人介绍与女青年张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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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1日上午,两人去领取结婚证,李明在签字时犹豫了。张珍拂袖而去。李明追上去,看见张珍跳上一辆公汽,在众人面前泪流满面,不禁有些心动。下午,他给张珍打电话,说同意领证。
领证后,李明又心绪难平:两人性格有差异,思想有隔阂,日后生活难相处。而张家不断催办婚礼。今年2月,李明决定摊牌:不仅婚礼不能举行,而且要离婚!
张珍感到很委屈:领了证意味着她从姑娘变成了嫂子。而李明则认为,两人并未发生过性关系,张珍并无损失。法庭上,张珍提出,李明耽误了她两年多光阴,得赔偿10万元青春损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珍并没有证据证实李明给她造成了经济损失,不予支持。(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附言:博士固然是“潜力股”,但没有牢固的感情,婚姻也不是保险箱。如此反复徘徊的爱情,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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