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农村低收入居民家庭情况普查活动。山东省低保中心主任蒋德生告诉记者:“今年是我省农村低保全面建制的起步年,但还面临着保障扩面、标准提高和钱从哪里来等问题,亟待摸清底数,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从今年1月1日起,山东省17市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但现有低保人口和定期定量救济人口不足68万人,只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左右,保障面偏窄。保障标准仅为每人每年700元左右,标准较低。为全面掌握农村低收入居民家庭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救助需求,我省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低收入家庭情况普查,全面摸清农村贫困人口的真实底数,为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提供科学、真实、客观的依据。
据介绍,本次普查对象为除“五保”老人以外的因病、残、年老体弱、缺少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低下、被征地或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导致贫困的农村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温饱线的农村居民。普查的比例原则上掌握在农村人口的3%,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普查比例适当提高。主要普查内容为:一是普查对象家庭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家庭人口、基本属性、贫困原因和家庭成员的健康、职业、收入等情况,以及普查对象是否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情况;二是普查对象家庭的2006年度收入情况,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获纯收入的总和,农村居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奖金、荣誉津贴、抚恤补助、优待金、临时性社会救济金、在校生获得的生活津贴和困难补助等不计入家庭收入;三是普查对象现有社会保障状况,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情况。普查工作开始后,我省各乡镇、街道和村(居)抽调专门人员,深入各低收入家庭,促膝谈心,对低收入家庭生活情况详细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在基层公示和审核后,将上报省民政厅汇总处理。同时,各地以普查结果为依据,科学制定本地区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争取年内保障标准提高到800元或800元以上,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保障人数达到农村人口的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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