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浙江长汀村所在的地段被出让给某地产公司,这一项目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准,但当地农民张召良等认为这并不符合国家规定。最近,张召良等12位农民就此事起诉了省政府,并最终胜诉。
梁启超说过:“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因为“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权”、“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
事实上,从这起案件里,人们可以看到的正是以张召良为代表的一群中国农民成为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公民成熟素质的“新民”之路。最开始,张召良只是一个非常普通、也因为非常普通而更加典型的中国农民。他勤劳、善良,不善言辞,家庭并不富裕却也安分守己地过日子,甚至被一些人认为“好欺负”。或许也正是因此,他的许多正当权益遭到了某些公权部门的漠视。然而,当张召良醒悟到必须奋起维护自己作为人的尊严和权益时,他顶住重重压力,坚持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到本案结束他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人们看到的已经是能够一字不差地引用各种法律条文侃侃而谈、妙语连珠的他。诸如“自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老百姓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政府不能胡来,对百姓不能糊弄”……这些脱口而出的话语充分表明,今天的张召良已经是一个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公民成熟素质的新型农民,他的法律知识、维权知识、对社会本质的看法等等,相比于某些官员来说已经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正是由于有了这种“民智”,以张召良为代表的12个农民才能识破种种蒙骗,发现当地政府部门在行政过程中种种不合法的地方;正是由于有了这种“民智”,他们才能克服现实中的种种困难,顶住各种威逼利诱,坚持把诉讼进行到底;正是由于有了这种“民智”,他们才第一次成功地以农民身份告赢堂堂省政府,迫使公权力在公民权利面前低头认错,捍卫了自己,同时也捍卫了更多乡亲的合法权利。
这充分论证了梁任公的论断:“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权”,也再次证明:“徒法不足以自行”。民主也好,法治也好,归根到底要靠人来实行。如果“民智”未开,公民根本不懂得自我维权,那么法律制定得再多,也可能被束之高阁,或者被任意曲解,公民权利仍然得不到保障,民主法治仍然难以落实。所以,“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这句话仍然没有过时。只有通过“广民智”,使所有公民的智慧都得到开发,民主法治才会真正实现,全体中国人的创造活力才会被真正激发,中国才会真正走上振兴之路。然而,值得指出的还有两点:一是,尽管张召良等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成熟的现代公民,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曾不为身边的人、甚至亲朋好友所理解,十分孤立。这表明,要“广民智”、提高公民素质,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此外,张召良等人所走的这条“广民智”之路,是并不平坦的。正如张召良自己所说:“现在这样一告,老百姓也损失,老百姓的每一分钱也都是血汗钱”,“政府官员为了应对诉讼,也要花出人力、财力,他们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如果把这些宝贵的行政资源花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那不是更好吗?”通过“民告官”这样的途径来迫使公民去学习法律、提高自我维权素质等等,毕竟不是正常的“广民智”之途。坚持落实“科教兴国”,加大教育投入,更加大力地发展国民教育,同时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这才是“广民智”、打造现代公民、促进中华振兴的治本之途。(湖南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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