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KTV版权费的收取工作终于有了眉目,记者今天从中国音像协会山东联络站获悉,首批签约的3家KTV企业13日将把第一笔钱共计89280元,汇至中音协全国统一账户,同时另外有十余家KTV企业将于下周陆续签约。
4月6日,中国音像协会山东联络站召开新闻发布会后,我省版权费收取工作正式启动。但此后,大多数KTV经营者对缴费都持观望状态。
12日下午,此事终于有了新消息,中国音像协会山东联络站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三家首批签约的KTV企业决定13日把钱缴上。具体为“华盟商贸娱乐有限公司”共20间包房,每间每天8元,半年(按180天计算)共28800元;“幸福岛娱乐中心”12间包房,每间每天8元,半年(按180天计算)共17280元;“华泰夜总会”30间包房,每间每天8元,半年(按180天计算)共43200元。下周版权费的收取工作将获得较大进展,届时全省将有十余家企业签约缴费。按照此前中音协山东联络站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标准:“今年5月10日前签订使用合同并缴纳使用费的经营者,可享受优惠政策。KTV业主缴费按照周期计算。一次性缴纳全年使用费,按照9元/包房/天标准计算;一次性缴纳6个月使用费,按照10元/包房/天标准计算;一次性缴纳3个月使用费,按照11元计算。5月10日后不再享受优惠价格。”为什么这3家企业会享受到“8元/包房/天”的优惠?山东联络站的副主任周井超表示,这主要是对这三家首批现场签约企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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