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4月12日电(记者苏海萍)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受审的还有李大伦的妻子,原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退休干部陈立华。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大伦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开采矿产、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或其他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陈立华共同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
据湖南省纪委此前的公开通报:李大伦在任职期间,涉嫌单独或伙同其妻、儿子等人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其中李大伦直接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800.272万元,伙同其妻子陈立华、儿子李宏瑞等人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4.1281万元。另外,除去正常收入和违法所得,李大伦尚有共计1765.2958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06年7月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一张银行卡牵出大贪官
李大伦的落马与一张银行卡有直接关系。
2006年4月至5月初,有人先后向湖南省纪委实名举报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对李大伦的有关经济问题进行初核初查。李大伦的一名同乡供出,他曾经多次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为李收钱,然后将钱存在一个叫“陈建军”的人的信用卡上。湖南省纪委经过调查发现,从所有商业银行中1000多个“陈建军”的户头中锁定了目标。经查,“陈建军”正是李大伦外甥的名字。经查,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一年间,这张卡共有数百万元的进出,绝大部分交易在深圳出现。广州、上海、深圳3个城市的银行保险箱中都发现有李的巨额存款,其中李自己掌握的存款有2200万元。
据了解,由于此案涉及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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