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新婚燕尔与爱人参加“马尔代夫豪华四晚六日游”浮潜时出事
度蜜月溺亡家属告旅行社
索赔近120万今天二审开庭原告说对方未尽告知义务被告称属意外事故
本报讯 (记者李奎)新婚燕尔的女律师吴小姐参加了“马尔代夫豪华六日游”,却在浮潜时不幸溺亡,她的家人以“未提前告知安全避险事项”为由将旅行社告上法院,索赔损失近120万。
今天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出境游死亡案在一中院二审开庭。
庭审现场
今天上午,死者吴小姐的丈夫以及年迈的父母亲自来到法庭,而她生前的同事作为她的代理律师出庭。
“他们的态度让我们感到很失望,从出事一开始,他们就否认自己有任何责任,至今连一句起码的道歉都没有,这不是拿生命当儿戏吗!”72岁的吴老先生开庭前对记者说。
而同样提起上诉的海洋国际旅行社,今天也十分重视此案。该旅行社杨军总经理亲自坐在法庭上应诉,她对记者说:“现在旅行社全行业都很关注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一审判决我们要承担赔偿14万之后,接近200家的旅行社向我们签字声援。”
杨军总经理说,“自由行”或是“自助游”并不是新生事物,游客和旅行社的责任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来履行,一审法院判决中让旅行社承担的告知义务显得太苛刻了。
但原告代理人提出,没有安全就没有旅行,保障游客安全是旅行社最基本的义务。旅行社也没有尽到安全告知和警示义务,马尔代夫的主要旅行项目就是游泳和浮潜,但旅行社对浮潜的危险性只字未提。
此外,国家规定出境旅行必须组团出游,还应当安排专职领队和导游,本案中,旅行社并没有安排导游,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但海洋国旅认为,吴小姐参加的是“自由行”项目,旅行社主要是提供机票和预订酒店服务。
吴小姐的意外身亡是由于其自身过错造成的,旅行社无法预知游客的这种危险。因此,旅行社没有任何违约之处,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发稿时止,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追溯
度蜜月成“死亡之旅”
2006年3月,吴小姐和新婚丈夫于先生打算出境度蜜月。一番咨询后,他们参加了海洋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马尔代夫豪华四晚六日游”。当月20日,他们飞抵马国满月岛,入住水上屋酒店。但该旅行社没有提供导游。
3月22日上午,吴小姐在酒店边的海边浮潜时不幸溺水身亡。在与旅行社就赔偿问题协商迟迟未果情况下,吴小姐的家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旅行社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近120万元。
2006年年底,海淀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吴小姐家人14万余元。
判决后,当事双方均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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