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敬涛
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不得重金邀演艺明星捧场节庆活动。国务院纠风办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对利用节庆活动牟利,或因把关不严、组织不力导致节庆活动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
“公款追星”由来已久,甚至被坊间看作是继“大马路、大广场”后的另一种“形象工程”。地处贫困山区的四川省万源市,年财政收入仅4000万元左右,2002年财政赤字高达1.6亿多元,为了纪念万源保卫战胜利70周年,竟耗资约2000万元搞了场晚会。当地政府为此摊派门票,克扣公务员工资。类似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还有不少。气势宏大、明星云集的政府节庆活动,所花费的每一分钱,都直接或间接来自纳税人。“政府请客,百姓买单,明星发财”,可能还有偷税漏税,如此做法已背离了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尤其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社会转型期,更应该通过切实的途径治理之。
国务院纠风办要求全面清理“公款追星”,可谓有的放矢、正当其时。但是这种“全面清理”的治理思路,要跳出“运动式执法”的痼疾与窠臼。单凭“纠风办”的一己之力,想从根本上彻底终结和杜绝“公款追星”乱象,显然是难以承受之重。
笔者认为,遏制“公款追星”需要常态下的管理程序和监督制度,从而把“公款追星”的路径堵死。比如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从财政预算、财务制度等制度层面作出明确的限制,扎紧公共财政的钱袋子;又比如引入问责制,明确监管主体,使这次“全面清理”摆脱“无头骑士”的宿命;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让科学发展观深入各级干部的头脑,对业已形成的错误政绩观“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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