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皇甫萍)天气渐热,本市集体用餐安全风险加大,员工若发现自己所在的单位向无证企业订购盒饭该怎么办?本市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昨天明确表示:集体用餐单位要对订餐过程承担责任;员工发现本单位向无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订购膳食的,可以向市或者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
目前,集体供餐是发生食物中毒的主要形式。去年一年,本市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33起,有19起是由集体食堂、盒饭桶饭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餐饮单位擅自供应盒饭所导致。而在监督抽查过程中,食监部门发现,鉴于控制成本等因素,集体用餐单位向无证企业订购盒饭的现象不少,安全风险很大。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人昨天表示,很多人通常认为食品安全只是做盒饭的人需要注意的,但更要注意的是订盒饭的企业。根据现行的《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集体用餐单位在订购盒饭时有四个要点需要注意——
要跟供餐单位签订有法律效率的合同;
选择有资质的盒饭生产企业;
必须要对订餐的全过程负责,分餐过程中也要注意质量和安全问题;
在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时要及时报告,若违反这些规定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集体用餐单位将受到法律惩罚。
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若您发现自己所在的单位因向无证企业订购盒饭存在安全隐患时,可大胆向相关食药监管部门举报,市民可上政务网站(www.shfda.gov.cn)查询相关盒饭生产企业有无证照和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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