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记者就广东、上海的劳动部门相继公布的“洋快餐用工”调查结果及麦当劳、肯德基所作出的相关回应有何看法等问题采访了黄乐平律师。黄乐平表示其个人认为广东省劳动部门的调查结果是积极的、恰当的。而麦当劳、肯德基的表态是站不住脚的,且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看到麦当劳、肯德基能够找到明确的法律规定来支持其用工行为的正当性。
黄乐平强调,根据劳动法、广东省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及《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麦当劳、肯德基支付员工工资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麦当劳、肯德基的表态明显的不符合逻辑。在我国,企业的合法用工形式都受劳动法的保护,肯德基称其用工行为不受劳动法的保护,那只能是非法用工。而非法用工规定中又不存在肯德基这种用工情况,除非肯德基承认其所雇用的都是童工。而非法用工显然是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而合法用工行为,只能是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形式,都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在我国,全日制用工是企业用工的主体与常态,非全日制用工对企业而言只是必要的补充,麦当劳、肯德基将非全日制用工化为主体与常态,其用心就是规避劳动法的义务,违背起码的用工原则。
同时,黄乐平律师对记者表示,麦当劳、肯德基为何能如此胆大地违法用工,这其中暴露了三点问题,一是一些外企在国内享受超国民待遇,被宠坏了,习惯了享受特权,习惯了逃避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是违法成本太低;三是许多外企只重视表面的企业形象,追求超额利润,并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其形象宣传与具体作为是一种反差。
黄乐平称,这些洋快餐“是用形式上貌似合法,掩盖实质上的违法,说到底还是违法!”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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