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3日讯 为家庭琐事,夫妻反目,离婚不成,妻子竟杀夫分尸。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被告人朱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朱某,33岁,淮安市楚州区施河镇个体商贩,因与自己丈夫感情不和,经常闹离婚,其夫不愿意离婚,为防朱女离家出走,将朱女的身份证、驾驶证和家中钱物藏匿起来,朱女因念及儿子年幼,加之长辈劝解,也暂时放弃了离婚恋头。
2005年7月份的一天夜晚,朱女与其丈夫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的争吵,朱女再次向其丈夫讨要自己身份证、驾驶证和钱物,遭到其丈夫死都不会把东西交出来的回答后,朱女恼羞成怒,顿生杀夫恶念,遂下楼从自家水产摊位上拿来尖刀,乘其丈夫躺在床上不备,将其丈夫残忍地杀死。为防事情败露,朱女连夜将其丈夫尸体拖至卫生间凶残地肢解,将肢解后其夫上、下半身的尸块分装在两个蛇皮袋中,抛弃于河里,并对家中的杀人痕迹进行清洗粉刷。朱女杀夫后,第二天正常开门做生意。当家人或朋友问及其丈夫时,朱女称丈夫与自己吵架后离家出走,不知去向。
2005年9月份根据被害人父亲的报案,经公安机关长达3个月的慎密侦查,发现朱女与其丈夫的卧室墙壁上虽经过粉刷覆盖仍依稀可辩残留的血迹,据此认为朱女作案嫌疑最大,眼看事情即将败露,朱女于同年12月29日投案自首,供述了自己杀人事实。根据朱女的供述和指认,公安人员在抛尸地点打捞出死者部分尸骨,经法医鉴定确认是朱女丈夫。
该案经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洪彬)(案件内容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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