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4月13日电(记者孙洪磊)为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和防雷工作建设,我国将全面建立健全防雷减灾责任制,严格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今后,一旦出现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而造成的重大事故,气象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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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雷电灾害发生比较频繁,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据中国气象局统计,1997年至2005年,各地发生的雷击造成直接损失在百万元以上的有200多起,每年我国因雷击伤亡1000多人,其中80%是农村人口。
气象专家、天津市防雷中心主任宫全胜表示,造成雷灾多发的因素较多,但全球气候变暖、城市建设中各类建筑的增多是主要原因。
据了解,中国气象局和安监总局已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应进一步提高对防雷减灾工作的认识,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领导和防雷工作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国将全面建立健全防雷减灾责任制,严格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今后,一旦出现因防护措施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爆炸、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气象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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