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赵媛媛)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以后凡在银川市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为深入推进西北地区“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环境,我市制定了《关于由银川市财政承担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实施方案》。
《方案》实施范围为,在我市三区、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依照有关规定在自治区工商局登记的银川市(市区)企业。市财政将承担企业注册登记费用包括: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和变更登记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筹建企业登记费、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费等18项内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补(换)发营业执照工本费等5项内容。市财政局将定期与工商部门审核相关业务并拨付承担的费用。
据了解,2006年在银川市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行承担的工商注册登记费共计500万元,其中企业注册登记费450万元,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50万元。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市财政来承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是为方便业主注册登记,鼓励创业,减轻企业负担。这一普惠措施的实行将会激发大家的创业热情,今年财政承担工商注册登记费预计为550万元。”据悉,该《方案》初步拟定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届时在银川市区和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全部在我市政务大厅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仍然按照现行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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