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裴睿)从5月1日起,劳动能力鉴定将有新的实施标准。记者昨日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获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与老办法相比,该标准在鉴定原则、分级标准上更加细化,职工、用人单位在获赔或赔偿上更趋于合理,而工伤保险基金也更容易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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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新标准根据伤残类别和残情程度划分伤残条目,共列出残情572条,比原来分级标准多出了103条。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共分为10级,1至4级伤残者都有器官缺损或严重缺损、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或护理依赖,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级和6级伤残者有器官的大部分缺损、中度至较重度的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即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至10级伤残者仅有部分缺损、轻度功能障碍或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有关负责人形象地描述了新、老标准的不同:“以前,手伸不直就算一个标准;现在,能伸到10度是个标准,能伸到80度又是一个标准,更加合理。”据悉,我市将于近日对全市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和医疗专家进行新标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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