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栖法记者殷文静)南京某旅游公司因大量购置旅游客车,终因管理不善导致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从而引发大量诉讼。近日,栖霞法院通过努力执结了这起劳动争议案。
这家旅游公司原经营地址在栖霞法院辖区内,由于不能及时偿还银行购车贷款,被告上该院。
此时王某申请执行旅游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也在栖霞法院立案执行。根据王某提供的新地址,执行员找到市区内一家写字楼,但该处旅游公司承租的办公房已被该公司的另一名职工占用,无人办公。执行人员经多方调查,终于与旅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上,但其本人担心法院会再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不敢来法院,只承诺会尽快解决。但一次次的承诺都没能兑现,执行陷入困境。申请人多次来法院催办,并数次写信至市长信箱请求关心,南京市中院领导也作出批示。执行人员在无法寻找到被执行人责任财产的情况下,多次打电话及编发手机短信敦促其法定代表人履行义务。该法定代表人迫于法院的威慑,在去年12月给付了5000元执行款,余款在去年除夕全部交至栖霞法院执行局。至此,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