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各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相继成立,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热心公益、积极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优秀律师。这些律师以服务未成年人、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为己任。
李晓霞律师是这个光荣团体的一员,作为江苏的一名法律工作者,当千余名青少年被虚假增高产品欺骗索赔无门的情况下,她伸出援手,义务为受害青少年打赢了官司获得了赔偿,她也最终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3·15晚会”上,被评为全国十大消费维权律师。李晓霞,江苏律师界的又一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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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少年义务维权走进央视
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南京舜宝达科技中心推出各种广告宣称:“高尔宝”增高助长护膝能够促进人体生长激素的分泌,加快血液循环,延长骨骼生长期,并承诺在一年内可增高5-12厘米。该广告先后在多家媒体进行夸大产品功效的虚假宣传,由于其广告宣传范围广并且极具诱惑力,吸引了众多的消费者。但消费者使用一个疗程后没有任何疗效,要求按其承诺无效退款时,商家却声称为其更换第二代“高尔宝”产品,更有甚者,商家还同时收回了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使得消费者日后索赔陷入困境。从2003年12月至今,已有六百多名消费者向南京市消协和南京市秦淮区消协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努力下,3月1日,广州“高尔宝”公司派来了华东地区销售总代理唐某与消协进行了协商,并初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3月2日上午开始按一定比例进行退款工作。然而3月5日,“高尔宝”公司却神秘失踪,索赔未成的消费者,冲砸了南京市秦淮区消协办公室,引发恶性事件。
由于本次青少年消费者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事态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又曾对青少年消费者承诺,不收取任何费用,律师代理工作完全是义务性质。但李律师确实也没有预料到参加维权人数急骤上升到千余人,就连最初接待投诉的消费者协会,也未想到会比原来预测的人数上升了5倍之多。律师的费用可以不收取,但法院的诉讼费用如何解决,如何落实也是一个关键问题。于是李律师又主动与消费者协会联系,请求他们协调法院能够支持。在消费者协会的联系下李律师专程与基层法院协商,请求对青少年消费者的诉讼给予更多的关照,能减免诉讼费用,并将收集到的消费者的状况向法院领导做了汇报,通过长达三个小时的协商,最终法院确定:此次诉讼可以缓交诉讼费用。
在随后的案件诉讼过程中,李晓霞律师克服了起诉人数众多、案件诉讼标的额大、赔偿执行难等种种困难,在一波三折中,历经三年两级法院的审理结果,使当事人的利益得以保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最终,未成年人的受损利益取得了最大限度的保障。李晓霞律师因为成功地为广大青少年消费者维权,最终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3·15晚会”上,被评为全国十大消费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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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学慷慨解囊情暖孤童心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心下一代是每个人的职责。李晓霞律师连续三年积极参与团市委“情暖孤残心”活动,经常到南京市社会福利院看望孤残儿童,了解他们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从2003年起李晓霞律师连续将南京市社会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带回家过年,使他们能像正常儿童一样感受家庭的温暖、感受社会的关心,得到精神上的安慰和激励。同时李晓霞律师还严格要求他们,激励他们树立远大目标,积极进取,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回报社会对他们的关爱。此外,李晓霞律师还积极主动地为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捐资助学,李晓霞律师说,中国贫困儿童很多,我们要尽我们的力量去帮助他们,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使他们摆脱愚昧,摆脱贫困。李晓霞律师经常积极主动为贫困儿童捐款,并亲自与农工党南京市委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们一道前往溧水县石湫镇看望捐资助学的10位小学生。回来之后感触颇深地说,看着他们一双双求知的大眼睛,不仅我自己要帮助他们,同时我要号召更多的人来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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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志愿律师形成协作网络
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委员会在申本金主任的带领下,李晓霞律师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中,积极倡导全省律师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的行列中。
在全省志愿律师网覆盖各地级市的情况下,为了把工作做细,争取志愿律师网覆盖到各区、县及县级市,经李晓霞律师辛勤努力,无锡工作站现已与当地团市委合作建立了12355专线电话,开通了未成年人“诉讼代理维权”热线,一旦有未成年人受害,求助于12355专线时,无锡工作站的律师可以立即掌握第一手情况,从而迅速投入法律援助工作。为未成年人在无锡地区寻求律师帮助提供了畅通渠道,同时也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树立榜样。在律师进校园活动中,先以南京、扬州、无锡为试点,现南京地区律师进校园活动已全面铺开,志愿律师们已经开始与学校一一对接。扬州、无锡的律师进校园的活动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中。目前,江苏省各地级市均有志愿律师参与。无锡市率先实现了志愿律师发展至各区县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共发展志愿律师556名,初步形成一个稳定的志愿律师协作网络。
多年来,李晓霞律师在积极投身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同时,还多次参与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老龄委、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以及湖南路地区的五条巷、渊声巷社区组织的大、中、小型各类义务咨询活动,为老年妇女的人身、家庭、财产、婚姻等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2003-2006年期间多次做客江苏教育台、南京电视台、南京音乐台、南京交通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进行妇女维权方面的话题访谈。并在众多媒体进行少年犯罪的案例评析、青少年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例点评等等。此外,还多次深入大、中、小学校进行法制讲座,受课人数达千余人。
从业20余年来,使李晓霞深深认识到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其于2003年加入了“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列,成为一名注册的“中国志愿者”,先后办理了30余起法律援助案件;1999年李律师开始成为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维权志愿者”至今已连续七年参加了20余起相关的维权活动;2002年李律师开始进驻湖南路地区义务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现该服务工作在她的努力下一直在持续地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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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保”工作受省人大肯定
去年底,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晓霞律师随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4名委员及秘书处的1名工作人员一道前往香港,考察、学习、探访了香港的法律援助署、防止虐待儿童会、亚洲法律资源中心、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社会福利署、循道卫理会综合服务中心、明爱医院及参加了高等法院、终审法院、东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的案件开庭中的旁听,并与香港的大律师、当值服务律师进行了法律上的探讨与交流,江苏律师对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受到一致好评。
在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制定过程中,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先期组织全体委员参与了该条例的讨论稿的修订,之后,李晓霞又作为听证代表参与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中,李主任总结自己的办案经验,立足未成年人保护,运用法律的眼光,分析了人身伤害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修改建议,得到了江苏省人大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把我们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委员会的工作提升到立法的高度。
李晓霞律师简介现为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工作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农工民主党南京市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南京市物价局价格听证代表,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理事会理事,南京女子监狱特邀监督员。2002年在“三下乡”活动中成绩突出被江苏省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先进个人”;2003年被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评为“维权先进个人”;2004、2005年连续两年被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省直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称号;2006年获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办“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来,李晓霞律师亲历了律师制度的恢复,目睹了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特别注重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注重社会公益事业,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法制帮扶教育、关心孤残儿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了省、市领导及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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