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众议院13日通过《国民投票法》,允许就修宪问题举行全民公决并制定相关法律程序。由于自民党及联合执政的公明党在众议院占有多数席位,这一法案获得顺利通过。法案随后将提交参议院投票表决。众议院专门委员会12日通过执政党起草的公决法案,然后将该法案提交众议院全体会议表决。
在辩论中,反对党议员以该法案还需要进一步讨论为由,反对诉诸表决。但自民党和公明党议员凭借人数优势,强行通过这一法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将修宪作为其执政目标之一。安倍7日曾表示,希望在5月3日,即日本和平宪法生效60周年纪念日前,在国会通过《国民投票法》。日本宪法规定,修宪必须分别获得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并在全民公决中赢得超过半数支持。但日本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以对修宪进行全民公决,为此自民党首先要通过公投法案,建立相关法律程序。日本宪法于1947年5月3日施行。该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国民真诚地企望以正义和秩序为基础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永远放弃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因此,这一宪法又被称为和平宪法。该宪法生效后的60年中,从未进行过修改。自民党2005年提出的修宪草案将自卫队升格为自卫军。草案删除了第九条第二项有关不拥有军队、不保持作战力量、放弃交战权的条文,将其改为“为确保我国的和平与独立,以及国家和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官的自卫军”。(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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