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全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建筑企业不参保吊销生产许可证本报讯 (记者 赵锋通讯员杨川)为确保今年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全部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在陕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建筑企业必须给全部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据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有关规定,自今年起,凡是在我省境内注册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在陕境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无法提交企业在注册地已经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外埠建筑企业,必须为本企业全部职工(含所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覆盖所有工程项目
通知要求,凡我省境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以承建工程项目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下同),都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依法为本企业全部职工以及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应当覆盖到所有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向所在生产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拒不参保者要受严厉处罚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对尚未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尽快参保。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和完善为农民工服务的基础工作,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环节上,以方便、及时、全面服务为目标,建立农民工从参保到认定、鉴定和待遇支付的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存在中断工伤保险缴费、瞒报工伤保险缴费总额、瞒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以及拒不办理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参保。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暂扣、吊销和不得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的严厉处罚。
西安将强制建筑企业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
本报讯 (记者 高峰实习生刘羽)在西安市从事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今后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昨天,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将联手建设部门,专门出台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今后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
昨天上午,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钟楼邮局门前设立了《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四周年现场咨询活动点,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解答。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处长张丽娅向记者透露,西安市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点,是推进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今后工伤保险将在西安市建筑施工企业强制实施。办法规定,西安市境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都要为工程施工的所有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按照实名制原则建立参保备案制度,参保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向参保登记的工伤保险机构申报人员变动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注册地不在西安的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张丽娅介绍说,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生产经营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建筑施工企业在外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向所在生产经营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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