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消息海口4月13日讯(记者吴雅菁)好心借车给朋友开去办事,没料到朋友竟将车拿去当铺当了。今天上午,做工程承包的彭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这样一件事。彭先生说,他将车赎回后已向警方报案。
彭先生告诉记者,他和朋友阿军(化名)都是做工程承包的。平时,两人关系不错。去年底,为照顾生意,他买了一辆价值10多万元的小汽车。上个月中旬,阿军说想借他的车用几天。因为是多年好友,彭先生没多想,就把车借给了阿军。可半个月过去了,他找阿军拿车。阿军总以其他借口说车还要用,后来就联系不上。直到有一天,他有事急需用车找到了阿军。无奈之下,阿军告诉他,因为欠下不少赌帐,把彭先生的车拿去当了。他本来想等筹够钱再把车赎回来。得知消息后的彭先生非常生气,随后来到阿军当车的当铺。与当铺协商无果,彭先生只好首先花了几万元把车赎了回来,然后向警方报了案。记者今天按彭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阿军时,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认为,彭先生将车借给朋友阿军,双方是一种民事借用关系。而阿军不经彭先生允许,就擅自将车交给当铺。阿军对这辆车其实并没有处分权,而当铺明知阿军不是车主就进行了交易。因此,彭先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当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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